P2P网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资金服务费。

  我们知道,基于我国的国情,一些新事物传到中国,多少会带有一定的中国特色。这好似已成为一个定律,P2P当然也不例外。

  那么P2P在我国的特色是什么样的呢?严格来说,P2P在我们国家还不能算真正的信息中介,互联网的功用在我们这里也没有完全的激发出来。由于发展时间短,P2P也没还真正的达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作用。

  一提到P2P平台,很多专家就开始分析它的模式。其实,模式不是最重要的,模式是可以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变化不断变通的。对于P2P来说,我们关注的应当是它是否为经济发展服务了,是否满足了银行不能覆盖的社会金融服务的需求。这才是P2P的本质,才是P2P存在的价值。

  我们最应该鼓励的是那些既能把控风险又能更好的满足社会金融服务需求的P2P发展模式。P2P平台是连接投资者和融资者的桥梁。作为一个中介系统,P2P必须平衡二者之间的利益。在运营过程中,P2P既不能一味地取悦投资方,也不能总是偏袒融资者。

  另外,P2P投资收益率如果出现下降是正常的的,因为供需最终要走向平衡。P2P最理想的一个状态就是达到投资者和融资者都能接受的一个水平。另外,未来P2P更激烈的争夺应该不再仅仅是资金的争夺,而是对融资项目和优秀融资者的争夺。

  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很多专家都看好银行与P2P的合作。甚至有一些专家认为,银行系P2P在资金端和项目端都占有先天的优势,未来的P2P很有可能是银行系P2P的天下。

  对此看法,笔者持不同意见。P2P平台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资源的竞争,还有模式和运营的竞争。甚至资源利用不当时也有可能产生资源副作用,因而银行系P2P不一定就会独占鳌头。如果银行P2P最后把民营P2P都歼灭了,没有了竞争,P2P用不了多久应该也就会自然灭绝了。

p2p本质(p2p本质上属于哪种融资方式)

  以 P2P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对促进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是有革命性的意义的。虽然从技术上来说,P2P这一模式的技术含金量并不高。甚至有些人说P2P平 台就是民间金融的网络化、线上化,可是我们亦不得不承认他把一个原本见不得光的,不够规范的民间金融变得阳光话、大众化了。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P2P平台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银行传统业务的改革。简而言之,对于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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